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7]2号)和《金沙js9线路中心主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6号)、《金沙js9线路中心主页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校研字(2017)3号)精神,现就我院2017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国万忠 成 员:张素罗 高贵如 闫红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加强约束机制建设,强化过程监督,保证申诉和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组 长:杨彦华 成 员:赵家发 路新利 赵炜中 3.各学科点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要求 1.复试初试成绩要求执行2017年国家A类考生要求。生源充足的专业按120%(四舍五入)安排复试人选。 2. 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调剂生的专业,由于考生共有三个调剂志愿,不确定性较大,故复试比例可以适当扩大。经研究决定,我院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执行120%(四舍五入)差额复试。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硕士考生总分不低于245分;工程硕士考生总分不低于255分。 三、各专业招生规模 根据2017年教育部实际下达给我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将根据学科及生源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规模。 为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和科研工作需要,我院对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动态调整,第一批复试,指标按照计划不做调整。第一批复试后,视其生源余缺的变化及时调整各院招生规模,再进行第二批复试。 我院“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招生指标为18个。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 拟安排两期复试,第一批复试时间为3月27--28日,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第一批复试后,若还有招生指标没完成,再组织第二批复试,第二批(含破格生)复试时间为4月3--4日。具体复试要求见学院复试安排,并由学科点复试小组秘书通知到复试考生,同时请考生时刻留意学院网站及通知公告栏。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体检表,于复试前到金沙js9线路中心主页东校区校医院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要有医生填写的体检结果)。 考生须持本人的体检结果(原件)到学院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 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笔试、听力、口语)、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四部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4.复试试题(包括笔试和面试)属国家机密,各学科点复试小组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每批次复试试题不应相同。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5. 同等学历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 6.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7. 调剂: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8. 学院3月22日(第二批复试于3月30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经核准的本学院可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与调剂考生进行确认,通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等事项。 9. 学院于3月29日(第二批复试于4月5日)上午将学院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于3月29日(第二批调剂于4月5日)下午到复试学院等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11.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2. 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五、资格审查 1.按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各学科复试小组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各学科复试小组要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招办备案,严防复试环节冒名顶替。审核结果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学院公章。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贯穿复试录取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刻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各学科复试小组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一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二是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遵守各种考试纪律。三是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四是考生复试录取后遵守入学时的承诺。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36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3.外国语成绩不及格(低于24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 6.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7.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8.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9.没有导师认可接收的。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学院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 1.首先确定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 2.其次是调剂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 3.最后是破格生。 4. 对于总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初试成绩分数依然相同,按初试英语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九、信息公开公示 1.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开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公布本学院的申诉和投诉电话。 2.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将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研招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破格复试 根据国家对破格复试的精神要求,我校破格复试专业定为行业艰苦、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且经过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在国家或河北省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论文”的专业,以及在国家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中被撤销的专业、被要求整改的专业,不允许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条件: 1.仅限一门初试公共科目(政治或外语)成绩略低于2017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2.线下生单科成绩分数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幅度,不破总分;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4.破格录取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规模的2%。 破格复试的工作程序: 1.申请:3月25日前,在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按规定审核并提出书面破格申请。 2.审核:研究生学院对申请破格的考生进行审核。 3.审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复试:由学院对破格考生进行严格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听力、口语)四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5.拟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公示:包括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十一、其他要求 1.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对复试教师提前做好培训工作,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督,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图像资料由各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2.各学院还可以根据本院情况增加其他面试内容,如心里测试等。 3.为保证调剂工作有序进行,需要特别告知考生并签字: (1)调剂考生自愿选择复试专业后,不能更改专业,考生应签字同意调剂到该专业。 (2)校内一志愿考生自愿调剂后,即使原报考专业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或招生名额增加,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4.在我校参加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再次参加我校的其他专业复试。 5.学院招生监督部门:学院党委;研究生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312-7528680 0312-7521499 6.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金沙js9线路中心主页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